为进一步增加学院工作透明度,全面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监督,深化党务政务公开,提高党务政务公开质量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公开内容
党务政务公开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。对外公开是指向社会或学校公开;对内公开是指向学院师生员工公开。
(一)对外公开的主要内容
1.各种比赛、评选的条件、程序和结果。
2.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教育政策及规章制度。
3.学院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。
4.学院党政领导分工及相关室(部)行政职能、权限范围。
5.党员发展。
6.师生员工在各级比赛获奖信息。
7.对党员及教师的奖惩。
(二)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
1.涉及学院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决策。
2.学院业务维持费的使用情况。
3.学院教职工调配、分工、考核、奖惩。
4.学院教职员工晋职晋级、职称评聘、先进评选等政策、制度及结果。
(三)其他应对外对内公开的事项
二、公开方式
根据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、性质、要求和对象采取不同公开方式。
1.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和制度汇编公开;
2.通过民主评议会、征求意见会、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公开;
3.运用学校网站及学院网站等科技手段公开;
4.评先选优等临时性工作一事一公开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改进服务
在普遍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上有效实行党务政务公开。按照“外塑形象,内强素质”的原则,不断简化办事程序,提高办事效率。
2.完善监督
采取集中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、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、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,以促进我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上层次、上水平。
3.强化责任
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反馈制度,设立书记、院长信箱,广泛征求全院教职员工对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反馈解答提出的问题,纠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。
四、保障措施
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。
五、公开时间
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,根据公开内容分为常年公开、定期公开、适时公开三种。做到重大决策、目标任务常年公开,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,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。